从12岁开始我就喜欢唱歌,走到哪里都唱,就算干着活也还是在唱。可我却背负了:神经病 半脑 250的绰号。
今年我26岁了14年过去了,我还是和14年前那时12岁的我一样走到哪里都在唱 就算在忙嘴里依然在唱。 我喜欢音乐,它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没有它我会疯掉。我愿意让别人骂我:神经病 半脑 250 今天26岁的我给自己写了一首歌《永不言弃》我有我的梦想,虽然它很遥远但我《永不言弃》 这首歌同时也送给那些和我一样,为了梦想一直在坚持的朋友,让我们这辈子《永不言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