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征作品仅限于2016年6月30日以来创作的、未在国家级征歌活动中获奖的原创歌曲作品。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盗用、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不得过度宣扬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应征作品稿件和音响资料,主办方均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和相关资料;
4、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任何媒体、载体进行使用,包括词稿、曲谱、录音小样等资料)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等权利),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5、参赛曲目作品命名格式:【“尚天河”文化季主题歌曲】+歌曲名;
6、投稿作品必须是完整的歌谱和词谱,同时提供音响制作小样1份,每首作品长度3至5分钟;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