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听小蝶录的干音,我就激动得要哭了。
写这首歌是在两年前。我在台南的长荣路上等信号灯的时候写了这段旋律。 当时正在等待秦时明月第三部,这首的初衷是为其中某君而作。 初衷就是情怨。关于「早知要别离,何如不相遇」,然后「在明知没有归期的离别到来之前,与君笑醉最后一场」。 喔喔,你们快来跟我讨论一下对这类人的看法: 他们用情专一,死心塌地;但是爱情对于他们而言并没有那么重要; 或者说,爱情对于他们,远没有「义」字重要。 所谓“义”者,就是大是大非,在价值观里,你觉得正确的事,该做的事。 他们很有萌点对不对? 按照二毛的话说,「女孩爱的不正是这样有情更有义的人吗」 可是挨千刀的负心汉也正是这样的人呐。 吼吼,我想着这样的问题,就写了这样的曲。 一转眼,就两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