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歌荣获云南省镇沅茶歌全国征集入选奖。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茶歌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镇沅文化“五个一”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弘扬茶文化,唱响“世界野生茶树王之乡”品牌,将于年内推出一批茶歌。现面向全国征集茶歌歌曲,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要求 1.本次征集以歌曲作品为征集内容,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以彝族、哈尼族、拉祜族及汉族为主的敬茶歌和颂茶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歌曲要求同时用汉语同音字标注并附汉语译文。 2.歌词要求:反映镇沅茶文化。 3.谱曲要求:旋律优美、便于传唱。 4.应征作品必须是近三年内创作、未公开发行的原创作品,在各种赛事中获过奖的不得参加评选;应征作品需提供完整的用A4纸打印或复印的简谱曲谱,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音乐小样(含演唱原声及伴奏);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征集时间 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7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不分奖项,作品一经选用即付稿费。敬茶歌8首,每首2000元;颂茶歌6首,每首3000元;如被选用的歌曲所提供的音乐小样也被采用,另补助制作费100**************计算) 四、征集事项及投寄方式 1.应征作品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凡因著作权引发的纠纷,一律由应征者自行负责。 2.征集评选歌曲一经选用,我局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出版发行权。 3.应征者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投稿。 地址: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邮编:666500 电话(传真):0879—5812182 电子邮箱:756590695@qq.com 联系人:杨晓琼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2012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