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说我太脆弱,太恋旧,我觉得这的确是个病。
这首歌是我第一首原创词,当时莎莎把曲子扔过来的时候,我甚至以为曲作疯掉了,因为每段的字数怎么填都是差不多,显得比较单调。 在此感谢方文山,他的词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让我完成了我人生中的第一首原创词。 莎莎是个最棒的歌手,因为她在不断的成长,不断的吸收新的东西。但是她有个破毛病,就是和我一样,只论人不论事。而且死固执,她认定的人是什么样从不轻易改变。按我们青岛话说就是:“火了银了真恨不得拿马扎子咧似特。” 这些问题她自己不知道,就算知道也是从喝醉后的我嘴里知道的。 但是我喜欢她的破毛病。这让我无论和她骂架还是合作都很痛快。 文艺一下,我不恋旧,我这人看的更多的是回忆中你。 我最喜爱的兄弟。 致我,致青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