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宗法制,夺嫡大剧的标配法则
如果说天下是一家经营了五千多年的老字号民族企业,那么先秦阶段,夏王、商王、周天子都只是这家公司中实力最强大的股东兼董事长,公司上下还分布着其它不可计数的大小股东。
俗话说夏有万国、商有千国、周百十国;由此可见,通过兼并融合,政治中心不断减少,到了周代,比起前两个朝代村长开骂、乡长打架的局面,社会形势已骤然不同。
为了适应发展,周天子便根据工作实际,在氏族社会家长制的基础上,开发了一套新的管理体系,这就是“宗法”。“宗法”是一种依托血缘亲疏来运营家族的管理制度,延伸开来就是按血统关系来统治社会的法则;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和分封制结合,形成正妻生育的长子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大宗,其它子嗣则为小宗,小宗应拱卫大宗的权力结构。
为维系日渐庞大的疆域,周王朝不断推广“宗法”制度,使其逐渐成为统治社会的不二法则。虽然周王朝并未像周天子设想的那般长长久久经营下去,但“宗法”制度对后世的中国社会影响极其深远,几乎是整个古代封建社会的标配,以至于今天的我们在八卦各类狗血剧中的嫡、庶之争时,仍不免会看到“宗法”制度的影子在屏幕那端隐隐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