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创灵是在作者写完1K+字之后突遭死机重启回来面对空白文本框写的二周目,不保证情绪稳定×)
是这样的,一开始这只是一首7月份短途旅行路上随手填的词;填都填了,干脆押正韵;押都押了,干脆唱中古汉语拟音;拟都拟了,干脆想办法还原一下《品令》这个词牌的古乐调;还原都还原了,这不得把我本不富裕的二十八调知识捡起来拾掇拾掇…… 所以填词十分钟,写歌三个月(倒也没有),总算赶在秋天被寒潮一波带走之前搞完了这首《夏游》。这件事告诉我们,人不要做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但下次还敢× 关于《品令》的乐调,元代词评人王行在对《钦定词谱》的注释中说的是“夷则商”。而至于“夷则商”具体是哪个调,又有很多种不同的理解角度,这里分享一下我个人粗浅的理解和考虑: 1. “十二律音名+调名”这个表述格式,本身就有两种不同的常见用法,如“夷则+商”,可以是指“夷则为商”,即以夷则音(约等于G#;以下省略各种“约等于”)为商音(音阶中的2)的商调式;也可以指“夷则均”或“夷则之商”,即以夷则音为均(宫音、音阶中的1)的商调式,相应地,无射音(A#)是商音(2)。 我取的是后者,即夷则之商,以夷则音为宫音、无射音为商音的商调式,这主要是从演唱角度出发的考量。我本来就是低八度选手了,“夷则为商”的话整体音高更低,更难唱出声压和把握气息。 2. 网上很多地方讲到“夷则商”即“林钟商”,这个原理我没有完全搞懂。以现代(西方)音乐的定律标准来看,林钟音(G)和夷则音大概错半个音,不管是“为商”还是“之商”,似乎都不能算作同一个乐调。 我能想到的解释是:二十八调里每个调式又分七调,均(宫音)都在音阶内部的大音上(如燕乐音阶,就是黄钟、林钟、南吕、太簇、应钟、姑洗、中吕),夷则这样的半音一般不会作为规范乐调的宫音。基于三分损益法的定律原理、古代乐器的演奏特点,以及当时缺乏非常精确的调音手段,实际演奏中的夷则音和林钟音边界可能并不分明,所以所谓“夷则商”,实际上就是不太准的“林钟商”,而不是一个独立的乐调。 但我们毕竟是当代音乐玩家,很难还原古乐中的定律和演奏情况,反而很容易找到精确的音高,所以在这里我没有采用“夷则商即林钟商”的说法。当然,以格律词爱好者的视角而论,“林钟商”的存在感远比“夷则商”高,很多热门词牌都采用这个乐调。 3. 关于音阶:一般认为是二十八调(包括更精细的八十四调等)采用的是燕乐音阶,即“燕乐二十八调”。但我专门看过关于这个的不同说法,认为从清雅燕三乐的发展流变趋势来看,隋唐时期宫廷音乐仍是以雅乐(传统音阶)为正,教坊乐调应当以雅乐音阶为准。当然,燕乐化是当时宫廷音乐的大趋势,格律词最鼎盛的时期是晚唐至两宋,期间乐调大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主流看法仍然是以燕乐音阶为准。 我在这里采用的是雅乐音阶,别问,问就是那个不同说法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 4. 以我肤浅的认知而论:中国古乐从定律方法到风格特点,都与西洋音乐有显著区别,也不大适用于现代音乐所依据的(西方)和声学。所以我们虽然可以用现代音乐中的元素来逼近古乐,二者的底层逻辑其实是不大一样的。这个部分我只能讲自己的实践体会,还是期待一下专业人士来指正。 比如究竟怎样才算是“商调式”,我心里也没什么底,一说是只要旋律框架不出相应的音阶、结尾收束在商音,就可以算是商调式;可是对我这种乐理靠自己蒙、没学过民族乐器也不习惯看古谱的业余爱好者来说,即便符合这些规则,写出来的曲子也可能跟少数仍然活跃于大家耳中的商调曲风格大相径庭——雅乐商调式的音阶比较接近西方教会调式中的混合利底亚调式(567****),如果只是符合上述规则就可以,那么“小松树快长大”也可以稍微改改就变成一首“商调曲”,可是它显然一点也不凄恻哀婉。 这个“商调曲”的感觉,我是在写曲子的过程中找到的,简单来说就是你把2当2和你把2当5真的很不一样,并且这个区别不仅仅是在和弦层面(单纯讨论古乐的话,和弦可能还根本不是重点),谁写谁知道。我个人通常更擅长用理论来梳理认知,可是这个过程就完全是一个体感的过程,很玄乎,“我说不清为什么我明白了但我就是明白了”。 想想总觉得很奇妙:世上本没有乐理,先民最初的音乐作品都是即兴和随意的自我表达,而冥冥之中(数学、物理和生物)的自然法则,又会让这些表达形成自己的范式。后人将这些范式提炼总结,形成特定的体系,再交给后人的后人学习吸取。我这种野路子,懂得原理之前先做了大量的实践,反而经常能有“先民”那种感性和直观的体会,也是很有趣的经历。 5. 这个编曲我也是一如既往想着编着,编到后面觉得应该来段Acappella,于是就有了一段Acappella。有了Acappella我就开始对器乐部分不满意了,如果不是我唱得实在不行我就把它整个编成Acappella了……(天桥下合唱指挥人设不崩× 关于曲子就说这么多。词的话没啥好说的,就是感觉在只明白规则而对中古音的体感不够熟悉的情况下,即便我现在押正韵已经押得很顺手,实际写起来词律上还是有点问题,比如入声字连发,还有一些同摄字的搭配问题。 我个人觉得写词的格律感至少有五层:第一层是律动的和顺,俗称“朗朗上口”,单纯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第二层是规则层面的“合辙押韵”,诗有诗法词有词规,突出一个秩序美,这点也不难;第三层是在讲规则的基础上,兼顾词律和整体乐律的化学反应(不一定要“偕同”);第四层是在讲规则和合乐的基础上,注意到字与字之间的声律适配、顿挫、流动,或者说是微观的韵律感,这是汉语所具有的比较特别的音乐美学属性(跟屈折语的音节搭配不同);第五层是在以上所有基础上回到第一层,大巧若拙,朗朗上口。不过现代歌曲创作,只有特定类型才要求歌词承担音乐性方面的功能,一般就拿第五层当第一层用。 至于我的发音,还是一如既往非常萌新,听听得了,不用参考。(× |